你有難搞的規則習題無解?來問問高爾夫規則大師吧,我保證,聽完後他不會拿規則扔你!
Q:由於我的俱樂部場地有些泥地,有個區域被劃為待修復之地(GUR),且在後方設了拋球區。我一定得把球移出GUR,或者說,我一定得使用拋球區嗎?—Mohammed Suleiman透過電子郵件
A:根據一般規則,你可以直接從GUR擊球,除非委員會公告它是不可擊球區域(規則先生把它稱為NPZ)。舉例來說,有時候為了保護花圃就會這麼做。至於拋球區(DZ),通常只是提供球員一個選項,你還是可以找出最近的解除困擾點(NPCR)來拋球脫離;不過,委員會還是可以強制要求選手一定要把球拋在拋球區裡。所以,簡單地說:確認GUR是否為NPZ,如果是,確認是否規定一定得使用DZ,如果沒有,你也可以從NPCR來執行免罰桿脫離。
Q:我們都打過可以「撿球、擦球與置球」的冬季規則。我同組一位球友的球在球道上,他直接用桿頭讓球滾動,而非將球撿起;至於他接著將球位標記、將球撿起的程序則是正確的,但請問他是否因為用球桿移動球而違反規則?—Dudley Campbell, Scottsdale, Ariz.
A:高爾夫鉛筆上頭可能沒有附帶橡皮擦,但高爾夫規則裡有一個很好用的橡皮擦。達德利,認識一下規則14.5,別稱「橡皮擦」規則(這可不是規則先生取的外號,而是真的)。這條規則允許球員在尚未打出下一桿之前,免罰桿去修正他們在拋球、置球、重置球或替代球時所發生的錯誤。所以,雖然規則要求你使用雙手來置球,但在這種情況下,如果錯誤有得到糾正,因此「無害,無犯規」。不過,如果他沒有修正錯誤,他將必須因為以錯誤的方式置球而被罰一桿。
Q:我有一個在練球時用的節拍器,請問我可以在正式打球前於擊球前使用嗎?我的意思是,在走到球位前、或兩個洞之間或者等待輪到我推桿的空檔時,而非在擊球當下?我去查看規則4.3(a),似乎沒有特別禁止這方面的使用。當然,我想確認一下。—Maurice Levert, Courtenay, B.C., Canada
A:碰巧的是,規則先生也有一個在練習打字時用的節拍器——為了讓這個專欄能每個月順利上刊。至於你的問題:如果這個節拍器對於你的擊球有幫助(而且,抱歉,如果你要把它當作純粹的背景音樂,它還有很多不足之處),那就絕對違反了規則,不管你是在擊球時或擊球之間使用。至於罰則,則是累進式的。當你第一次違規時,比桿賽罰兩桿、比洞賽該洞判輸;如果接著再犯,那就是直接取消參賽資格。
Q:請問在打球時使用擊球貼帶是違反規則的嗎?—Mike King, Raleigh, N.C.
A:麥克,是的。根據規則4.1(a),你不能在球桿上裝上額外的附加物。在桿面貼上貼帶或貼紙,便是如此。所以,一旦你使用貼上貼帶的球桿擊出一球,你就會被取消資格——即便沒有以桿面中心觸球也一樣。